探视的方式和程序取决于探视对象和场合的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探视指南:
定义:探望性探视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
方式:
见面
通话、赠送物品或礼物
定义:逗留式探视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方式:
短期生活在一起
探视病人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身份证明。
向相关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与病人的关系证明。
确定具体的探视时间,遵守医院或监狱的探视规定。
到达探视地点后,有专门的科室或人员办理接见手续。
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干扰病人休息和治疗。